浙江省高中学考政策解读及成绩使用说明

了解学考最新政策,科学规划高考升学路径

一、 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(学考)政策

1. 考试科目及内容

浙江省学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定等级

⚠️ 外语“一考两用”特别规定:

外语首次考试(高三上1月)成绩既用于评定学考等级,也用于高考;外语合格考生的第二次考试成绩仅用于高考,不再计算学考等第。

2. 考试时间安排

浙江学考一年安排两次考试,分别在 1月7月 进行。实行“学完即考”的原则,具体时间分配为:

学段年级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核心规则
高一上 1月 学生不得参加学考
高一下 7月 历史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 每个学生每科仅有一次正考机会。
若错过或不合格,不设补考,只能在一年后随下届重考。
高二上 1月 物理、思想政治
高二下 7月 语文、数学、技术
高三上 1月 外语 首次考试成绩兼具学考和高考属性。

3. 成绩计算与等第划分

高中学考成绩采用等级制,设 A、B、C、D、E 共 5 个等级,其中 E 为不合格

二、 学考成绩的五大核心作用

10门学考成绩合格是高中顺利毕业的必备条件。除此之外,它更是以下五大高考升学通道的基石:

1. 决定选考科目的报考资格

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技术 7 门选考科目,必须对应学考科目合格后方可报考高考选考

2. 报考省属院校“三位一体”

省属院校“三位一体”是浙江省内重要的升学路径,采用综合成绩录取(学考 + 面试 + 高考)。

3. 报考浙江警察学院“三位一体”

就读公安警察院校在毕业后参加公安联考的入警率通常能达到 90% 以上。

4. 报考高水平院校“三位一体”与综合评价

5. 报考高职提前招生

对于目标为高职院校的同学,学考成绩是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。

学考从来不是“及格就够”,它是各大特色招生通道的核心竞争力。把握学考,即是把握升学先机!